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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修生选拔 |
● 根据与日方签订的研修生派遣·接收协议,选拔合适的人材。所派遣研修生的能力、技术水平必须符合接收企业的要求。如果要求特殊业种、特殊技能时,会在报纸或电视上刊登广告,进行公开招募选拔。
● 按照日本企业要求的研修生的人数、性别、年龄、选拔派遣人数3倍的候选者参加日本企业的面试。
● 尊重日本企业的面试结果,在此基础上多选拔3~5人的候补者、如发生特殊情况,能够立即替换人选。
● 决定研修生名单后,即进行体检,并向日本接收企业提供体检证明(体检结果的复印件)。
恕不接收具有以下情况的人材。
在日本有亲戚或朋友的。
在日本有过研修经验的。
已离婚、或者夫妻关系不合的。
有过违法行为的。
不能吃苦耐劳的。
性格内向的。
不能努力完成赴日前日语研修的。
酗酒的。
无生活自立能力的。
● 最终决定研修生候补者后,立即开始日语培训,同时开始准备提供给日方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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